侄子代办老人丧事花光23万遗产 法院判了:铺张浪费,赔偿62500元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年逾八旬的五保夫妻先后去世,侄子代办丧事花光23万遗产,被其他亲戚起诉索赔。今年2月,江苏南通一起家族官司登上热搜。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文透露,该案二审驳回侄子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侄子铺张浪费侵害其他继承人权益,需赔偿其他亲属守夜费、50%的高档烟酒费,共计62500元。

事件曾登上热搜(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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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老夫妻先后离世
侄子办一场丧事花光23万元

去世的王老爷子和张老太是一对五保户夫妻,没有生育子女。平日里,两边的亲戚对他们的生活都有所照顾。
2024年1月,王老爷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他的侄子王某为他操持了丧事。王某为人能干,处事周全,丧事料理妥当,受到亲戚们的认可。
王老爷子的去世,让张老太深受打击。她不小心摔跤受伤并卧床不起,不久就追随老爷子离开人世。这时候,两边亲戚经过清点,发现老夫妻俩留下了23万元遗产。
两位老人都没有立下遗嘱,也没有和谁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老爷子先去世,按照继承第一顺位,其遗产全部由老太太继承。张老太去世时,其兄弟姐妹也先于她死亡。张老太娘家的张氏子侄作为旁系血亲,在张老太无直系血亲的情况下依法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因为王某之前操办王老爷子的丧事妥当,因此在张老太去世后,张氏子侄们决定由王某代为保管张老太的23万元遗产,并负责操办张老太的丧葬事宜。
张氏子侄在托付王某操办丧事时,提醒他按照农村丧事标准办理,不要超过之前王老爷子的丧事标准。
王某接下托付后,心里产生了不平衡。他认为,自己平时对两位老人多有照顾,还为老爷子操持了体面的丧事,辛苦下来却没有权利继承遗产。
因此,在张老太的丧事中,王某一改之前中规中矩的做法,反而大操大办,即便被张氏子侄屡次反对,他都置之不理。最后账单显示,张老太的丧事总共支出高达23万余元,其中包括王氏宗亲守夜费40000元,高档香烟15条共计15000元,高档白酒15箱共计70000元。
张氏子侄见到丧事账单后,一气之下以张老太继承人的身份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占有的遗产,王某则表示自己受托处理丧事,已经将钱款全部用完,未有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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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维持原判要求赔偿62500元
法院:铺张浪费侵害其他继承人权益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遗产管理人不得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产损失。王某受张氏子侄委托代为保管张老太遗产、料理丧事,具有张老太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应当依法合理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其操办张老太的丧事须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开支。在两边亲戚已有分歧的情况下,更应当对遗产如何用于丧事征得继承人的同意。
现有证据证明,继承人事前已经提示丧事餐饮标准不要超过农村通常标准,在此情况下,王某仍然在丧事中开销20余万元,显然属于铺张浪费,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根据王某的过错,酌情认定由王某向张氏子侄赔偿守夜费和高档烟酒款的50%,共计62500元,以平衡双方利益。
王某对此判决不服,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王某对张老太的遗产无继承权,他受托代为保管遗产、操办丧事,应以必要、合理为原则。
本案中,王某先后处理两位老人的丧事,辛苦程度确实毋庸置疑,但他在操办张老太的丧事过程中,向王氏宗亲支付守夜费40000元,明显过高;办丧事的70000元酒和15000元的烟支出,属于高档烟酒,根据逝者生前的农村生活环境和经济水平以及本地农村同类事宜的通常消费水平,也不符合本地城镇的一般消费水平,已明显超过正常合理的范围。上述开支行为已属于铺张浪费,扩大损失,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法院认为,王义擅自铺张浪费消耗遗产的行为,构成了对张氏子侄等人继承和遗产分配权利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