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劳动者“劳有所得”!梅州法院大力推进劳动纠纷实质化解

时间: 2025-04-30 10:55:00

43岁的钟某在上班途中受伤,申请工伤认定却因超过申请时限被答复不予受理,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原想为家人分担压力,没想到反而给家里带来了负担。”钟某吐露心中苦楚。因钟某参保地与劳动关系发生地不同,纠纷横跨两省,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承办法官认真研判,认为钟某在外省维权期间,属非因自身原因耽误申请时限,不应计算在其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承办法官经过多次与人社部门、用人单位沟通协调、释法明理,最终人社部门撤销不予受理决定并予以受理,钟某撤回起诉。

耗时三年的争议得以圆满解决,钟某如释重负。而钟某的维权经历正是梅州法院推进劳动纠纷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

梅州,地处粤东北,位于粤、闽、赣三省交会之处,这里有100多万劳动者,他们日复一日在各自岗位上辛勤耕耘。如何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切实化解劳动争议?近年来,梅州法院以司法温度纾解纠纷症结,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中书写法治答卷。

与时俱进:树好新业态用工保障“风向标”

从晨曦到夜幕,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日均搬运数千斤单车精准调度流转,用汗水守护市民便捷出行的“最后一公里”——这是共享单车调度员的一天。当事人汤某就是其中一员。

2021年5月,汤某与江西某公司签订《经营合作服务协议》,约定汤某应按要求完成共享单车的移动、换电等日常服务。然而,入职不到两个月,汤某在工作中不慎撞伤他人,赔偿款压得汤某喘不过气。

汤某与江西某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江西某公司是否应承担用工责任,成为了汤某心中的一块大石头。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经营合作服务协议,试图通过所谓的合作关系规避企业用工主体责任。本案中,我们根据用工事实,综合考虑汤某与公司之间的人身依附性、财产性、受公司管理、指挥或监督程度等因素,依法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决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承办该案的梅县区法院法官郭小征说道。

新业态衍生新用工方式。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以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为代表的新业态劳动者大幅增加,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带来新的法律问题。如何把握互联网平台经济的高度灵活性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的刚性约束之间的平衡,准确认定从业人员与平台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亟需司法破题。

小案件大民生。针对新业态用工纠纷涉及劳动关系模糊、职业伤害维权难等权益保障困境,梅州法院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原则,及时更新裁判理念,准确把握新业态纠纷案件审判工作要求,运用“穿透式思维”抓住劳动关系的本质和核心特征,审查平台企业和劳动者是否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准确界定双方真实的法律关系,为新业态劳动者筑牢权益底线,实现传统劳动法领域劳动者和新业态劳动者的兼重保护。2023年以来,超过80%的劳动争议案件解决在一审。

“我们将紧跟时代步伐,进一步规范新型用工,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梅州中院民一庭庭长叶自辉表示。

五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15名农民工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关注需求:解决劳动者权益兑现“烦薪事”

“半个月不到,工资就有着落了,跟工友们也有交代了!”拿到工人工资的孙某难掩激动。让孙某由衷赞叹的是梅州法院推出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纠纷化解模式。

2024年4月,大埔县高陂镇司法所所长熊苑冰接到一起涉及50多名农民工的劳务工资纠纷。经了解,孙某承接了承包公司的1500亩造林工程,并雇佣50多名工人植树。然而造林期间原商定的造林价格不足以支付工人工资,孙某与承包公司协商追加工资无果,要求结算造林期间的工人工资。承包公司以发包公司未验收工程为由拒绝支付,孙某和工友们只好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纠纷涉及发包公司、承包公司、孙某及50多名工人四方利益,怎样更好地解开四方之“结”?熊苑冰向大埔法院法官钟广斌请教。

“首先要保障农民工工资,钱要及时到位,同时要确保其他三方的合法权益,调解后可由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这样各方的利益都有保障,给他们吃下‘定心丸’。”钟广斌给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建议。最终,四方达成调解协议,50多名工人成功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随着劳动争议群体诉讼日益增多,传统一案一审模式难以适应案件群体化、复合化、新型化趋势。为畅通劳动者权益保障快车道,实现“公正与效率”,梅州法院创新“一核五化”民商事速裁审判机制,组建“3+N+N”速裁团队,实现案件精准“繁简分流”,引入“智慧庭审”,推行“要素式审判”,完善“调判衔接”,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调速审。近3年来,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618件,一审调撤率32.6%,劳动争议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19.6天。

矛盾纠纷无小事,兑现承诺是关键。能够早点拿到工资或赔偿款是劳动者最迫切的需求。为全力解决劳动者烦“薪”事,梅州法院大力开展“根治欠薪”执行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涉农民工讨薪等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努力将胜诉劳动者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近3年来为劳动者追回欠薪7940.6万元,打通劳动争议实质化解“最后一公里”。

蕉岭法院通过“线索核查+履行督促”的方式为工人追回53万余元欠薪

双向奔赴:奏响劳企共赢“交响曲”

丰顺,素有“电声之都”之称,40多年来,电声产业已发展成为支撑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是梅州首个县级百亿产业,全县电声企业650多家,从业人员4万多人。妥善化解涉电声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影响深远。

不久前,梅州中院主动对接市县镇三级,通过全过程协调联动,实质性化解一起工伤认定纠纷案。该案中,原告妻子在喇叭厂承揽加工作业时不幸死亡,县人社局认定属于工伤,而县政府复议认为喇叭厂作为定作人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经法院审理,被告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应予维持。但由于原告系聋哑人、家庭困难,且该承揽用工模式在当地电声产业中较为常见,审理结果将对电声企业用工和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为保障电声产业持续发展、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权益,梅州中院行政庭庭长徐干忠带领审判团队凝聚行政复议机关、电声行业协会、村委等多方合力成功促成原告与喇叭厂达成和解,并提出规范行业用工的建议,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多赢共赢效果。

“保护劳动者权益就是保护生产力,我们必须主动出击,切实定分止争,推动实现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双保护、双促进。”徐干忠说道。

为有效预防化解劳动争议案件,梅州法院充分发挥“法院+”机制效能,强化与人社、仲裁、综治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调裁审有效衔接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劳动争议案件诉中化解,固然能高效便捷保障劳动者权益,但如何防患于未然?对此,梅州法院也有自己的“妙招”。

司法良方治未病。用人单位未依法依规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是引发劳动争议的“关键症结”,梅州法院发出10余份“靶向”司法建议,直击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劳动碰瓷”等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痛点,反馈率、采纳率均100%,让劳动者就业更加安心,企业发展更有活力。

法治宣传润心田。梅州法院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家法院行”“走访百家企业”暖企行动,为600多家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精准司法服务,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针对涉案人数较多的劳动争议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示范诉讼+类案调解”,以点带面推进矛盾纠纷止于未讼。

办的是案件,更是劳动者的人生、企业的发展。梅州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把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以“如我在诉”意识做实定分止争,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文 | 记者 丘锐妮 通讯员 李俏薇图 |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