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通行!洛阳一地最新通告

时间: 2025-05-12 11:59:00

关于伊川县城区

禁止中、重型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伊川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禁止中、重型货运车辆在伊川县城区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型


总质量≥4.5吨的中型、重型货运车辆。


二、禁行区域


鹤鸣大道以西(不含鹤鸣大道),理学路以北(含理学路),龙凤大道以东(不含龙凤大道),彦博大道以南(不含彦博大道)、崔周线与文化路交叉口以东以南(含崔周线)。


三、禁行时间


禁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理学路、崔周线全段5:00至22:00禁止通行)。


特殊情况下,经批准的民生物资运输、市政抢修等车辆除外。


四、绕行路线


线路一:鹤鸣大道—南环路—敬贤大道—二程大道—龙凤大道—G343国道


线路二:鹤鸣大道—彦博大道—崔周线—龙凤大道—G343国道(崔周线—丰鸣路—G343国道)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中、重型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现场执法等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豁免车辆


以下车辆经备案或申领通行证后,允许在指定时段、路线通行:


1.军车、警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


2.城市垃圾清运、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车辆;


3.保障民生(如鲜活农产品、医疗物资)运输车辆;


4.其他经审批的特殊需求车辆。


通行证申领方式:


1临时车辆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


2.民生保障车辆到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中心备案。


七、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实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公示期间对于违反通告的车辆,伊川县公安局将给予警告及劝导驶离禁行路段,公示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按照通告依法予以处罚。



伊川县交通运输局

伊川县城市管理局

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