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沙市区法院一案例入选
6月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沙市区人民法院《“1+N”救助困境少女,彰显司法关怀——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小芳司法救助》案例入选。
救助申请人小芳(女,2010年8月出生)系刑事案件被害人。法院在办案中发现小芳家庭属低保户,其父母、祖母患有严重身体及精神疾病,尚有弟弟在初中就读,全家租住在破旧私房,年迈祖父打零工补贴家用。小芳遭受侵害后身心严重受创,原患有的抑郁症病情加重,出现自残倾向,其父母及祖父母的监护保护能力严重缺乏,小芳及其家庭陷入“经济困难+身心创伤”的双重困境。
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从重判处刑罚。为解决小芳及家庭的实际困难,保障被害人健康成长,法院经多方调查并核实其家庭特殊情况后,启动联动救助机制。省、市、县三级法院组成工作组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确认小芳符合规定的司法救助条件并立即向其发放救助金。
针对小芳系未成年人而其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的情况,法院联合银行设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资金监管账户”,采取“限额支取+分期发放+第三方监管”的资金管理方式,既保障小芳现阶段生存发展需求,又预留未来自主决策空间。
同时,采取“1+N”联动救助,构建“司法+政府+社会”大救助格局。法院协调当地医院开通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安排小芳住院治疗;向当地住房保障中心发送协助函,为小芳家庭解决公租房一套并免除租金及物业费,切实改善居住条件,为康复治疗创造有利环境;联动当地妇联开展心理干预及疏导,派专人开展“送书上门”“学业辅导”活动,帮助小芳重建社会联系,逐步恢复生活信心;向当地基层组织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针对类似困难家庭,整合政策资源、开展定期走访、动态跟踪,形成关怀帮扶的长效机制。
该案是法院主动开展救助,关爱、救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典型事例。通过上下联动打破层级限制,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协调各方力量,合力帮助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心理、教育、监护等困难,走出生活与心灵的双重困境。(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张世君)
编辑: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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