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现省市县三级调解协会全覆盖

时间: 2025-05-06 16:04:00

“近日,随着最后一批县(市、区)级调解协会陆续成立,陕西实现省、市(区)、县(市、区)三级调解协会全覆盖。”4月30日,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共成立1个省级、11个市(区)级、107个县(市、区)级调解协会,形成了上下贯通、覆盖全省的调解工作网络。

2024年以来,省司法厅着眼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将调解协会建设作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通过“试点先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模式,推动全省各地有序建设三级调解协会。

省级层面,充分发挥陕西省调解协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省调解工作的指导;市级层面,组建市(区)调解协会,并依据各地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本区域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县级层面,全面设立县(市、区)调解协会,进一步夯实调解工作基层基础,构建“省级统筹、市级推进、县级落地”的三级联动解纷格局。

调解协会实现全域覆盖,是陕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不仅填补了基层调解工作的组织空白,还通过规范化建设推动全省调解工作向纵深推进,标志着陕西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为全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调解体系,陕西积极推动调解工作从“单一处置”向“多元共治”升级,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各级协会探索建立“调解+网格”“调解+普法”等融合机制,依托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网受理、分级调处、全程跟踪”;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机制,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案例研讨及调解员等级评定等,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纠纷联调的工作合力。随着相关工作的推进,全省培育出“勤莉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室”“说事堂”等特色调解品牌,涌现出樊九平、赵耀文等一批模范人民调解员。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陕西省调解协会工作规划(2025—2027年)》安排,在全省开展调解协会“规范管理年”行动,推动三级调解协会在标准化建设、提升队伍能力、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陕西样板。(记者 陶玉琼)